省检察院号召全省检察干警向张晓鹏同志学习
时间:2023-10-14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省检察院作出《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向张晓鹏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省检察干警向张晓鹏同志学习。
张晓鹏同志生前系巩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2022年11月11日下午,因突发呼吸心跳骤停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年仅44岁。张晓鹏同志从检24年来,始终奋斗在司法办案一线、为民服务一线,矢志不渝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经手办理的1700余起案件,没有发生冤假错案和因案件质量、廉洁问题引发的信访事件,经受了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张晓鹏同志生前曾获得河南省“中原卫士”、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和郑州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十大杰出检察官”等多项荣誉;牺牲后,先后被巩义市委、郑州市委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被郑州市检察院追记个人三等功,巩义市委、郑州市检察院、郑州市委相继作出决定,开展向张晓鹏同志学习活动,其先进事迹被检察日报、河南日报、郑州日报等媒体报道,在社会各界产生强烈反响。
《决定》指出,张晓鹏同志是我省检察系统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杰出代表,是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优秀典型,他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用生命诠释了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职业操守和担当精神。要学习张晓鹏同志牢记初心使命、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张晓鹏同志坚持人民至上、始终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学习张晓鹏同志自觉能动履职、捍卫公平正义的职业追求,学习张晓鹏同志精研岗位业务、勇于担当创新的奋斗精神。
《决定》号召,全省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推进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广泛宣传、大力弘扬张晓鹏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全体检察人员要以张晓鹏同志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见贤思齐、对标对表,持之以恒争先进、创一流,坚持不懈重实践、建新功,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jczc/jcyw/202310/t20231008_59713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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