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助力校园内化学实验品监管安全隐患整改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近日,西吉县人民检察院收到西吉县教育体育局、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县分局针对该院发出的关于对校园过期、废弃化学实验药品加强监管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整改情况的回复函。西吉县教育体育局、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县分局逐项落实检察建议内容,对校园内化学试验品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2020年7月,西吉县人民检察院进行校园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学校在教学实验所用的大量过期、废弃化学实验药品试剂未及时进行处理,堆放在化学药品存放室、化学实验室或空教室内等现象,其中一所学校累积存放的过期化学药品试剂有硫酸钾、硝酸汞、萘、甲醛、硝酸银等共162种、固体粉沫类179670克、液体类50370毫升,且以上物品放置在没有特殊设施设备安全保护的存放室和空教室内,保管条件简陋,与校内教学楼、学生宿舍、餐厅等重要场所相邻近,存在爆炸、易燃、腐蚀性或释放有毒有害气体等潜在危险,有可能危害众多未成年人人身健康和校园安全。
经过充分调查取证,西吉县人民检察院以公开宣告送达方式向西吉县教育体育局、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县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强化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控措施,明确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责任,加大实验室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力度,做好实验室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两个单位分别对照检察建议内容逐条落实,成立了专门处置校园失效危险废弃化学实验品小组,及时对全县存放的该类化学试验品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督促各学校完成备案登记,联系有处理资质的公司对该类化学品进行集中处理,针对校园化学试验品管理进行建章立制,对化学实验室的管理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近年来,西吉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自觉将公益诉讼与未成年人的保护结合,紧盯损害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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