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授予10家全省检察机关第十届“全省文明接待室”的公示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公示
根据《青海省检察机关第十届“文明接待室”评比推荐办法》,在市州院党组推荐意见的基础上,省检察院考核后,经党组研究决定:拟授予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贵德县人民检察院、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杂多县人民检察院、班玛县人民检察院10家单位为全省检察机关第十届“全省文明接待室”。
如对上述拟授予“全省文明接待室”的单位有异议,请自2020年12月8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反映。
联系电话:0971-6102710
来信地址: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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