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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收回记

时间:2023-08-20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近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委第四巡察组工作人员来到东坡傣族乡庄房村开展“回头看”,了解被侵占土地确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此前,武定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武定县东坡乡党委及8个村党总支开展巡察,当巡察组到庄房村入户走访时,有群众向巡察组反映:“庄房村党总支副书记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村民小组提供给庄房小学用于勤工俭学的3块土地占为己有。”

  巡察组随即决定对该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并开展走访谈话。

  “你们村提供给庄房小学用于勤工俭学的3块土地面积是多少,现在是谁在耕种,有没有承包合同和租金?”

  “是李某某一直在种……”

  巡察组通过询问村干部、走访群众后,仔细查阅庄房村账目和财务收支情况,终于弄清了事情的缘由。原来,李某某未经庄房村民小组集体同意,将提供给庄房小学用于勤工俭学的3块共计0.72亩村集体土地占为己有,并擅自将承包经营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村民意见很大,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

  巡察组随后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按照程序向武定县纪委监委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查实后,给予李某某党内警告处分,村集体土地得以及时收回。随后,县纪委监委开展专项整治,推动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堵塞漏洞,守护好群众切身利益。(张建宏)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yunlingyaowen_0816/122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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