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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 | 安徽:构建多层次全方位湿地保护格局

时间:2023-07-1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2023年7月13日《检察日报》7版

  以高质效办案

  推进湿地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

  编者按湿地是地球三大生态系统之一,具有丰饶的资源和强大的固碳蓄水能力。时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施行一周年,今年6月30日,湿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题研讨会在四川召开,相关省级检察院及行政机关的代表受邀参加会议。本版特别刊发黑龙江、江苏、安徽等12个省级检察院关于开展湿地保护检察工作的经验材料,报道检察机关找准履职切入点、着力点,以高质效办案推进湿地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

  安徽:构建多层次全方位湿地保护格局

  安徽省地跨长江、淮河、新安江三大流域,湿地类型多样、资源丰富。安徽省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湿地生态保护格局,为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筑牢司法屏障。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受理湿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5条,立案197件,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2件,提起诉讼56件。

  聚焦重点湿地资源保护。安徽省检察机关围绕推动当地重点湿地生态问题解决,加大办案力度,推动河湖湿地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建立环巢湖流域生态保护区域一体化协作机制,并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强化环巢湖湿地综合生态保护,助力擦亮合肥“最美名片”。

  服务地方转型发展大局。安徽省检察院指导皖北地区检察机关立足服务保障传统煤炭城市转型发展大局,针对地方政府利用资源枯竭矿区建设城市湿地过程中出现的环境资源保护问题,积极能动履职,助力巩固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与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成效,让老百姓切实享受到城市转型发展释放的民生红利。

  推进湿地保护系统治理。针对司法实践中湿地保护与民生保障矛盾时有发生的情况,安徽省检察院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在办理重要湿地保护案件中主动汇报,以“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形式,促成地方政府将湿地生态治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乡村振兴相结合,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桐城市检察院在办理督促整治嬉子湖湿地违法养殖行政公益诉讼案中,专题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将湿地生态问题整改与养殖户合法权益保障相结合,推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强化各方协作聚合力。安徽省检察机关积极加强与公安、法院、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重点案件报告制度和定期会商、动态研判制度,助推湿地生态问题及时得到整改。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w/202307/t20230713_58404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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