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形成良性循环
时间:2023-07-1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真的是如释重负,我终于清白了!”日前,在普洱市思茅区纪委监委召开的澄清正名会上,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朱某激动地说。
此前,思茅区纪委监委收到了匿名反映朱某违反有关纪律的问题线索。该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通过调阅资料、走访群众、与相关人员谈话等方式对该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查清举报问题失实,并依据相关规定,为其进行澄清正名。
为清白干事者撑腰、为担当作为者鼓劲。今年以来,普洱市纪委监委结合“清廉普洱”建设深入开展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采取“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暖心回访”的方式,延伸澄清正名工作链条,形成澄清正名工作闭环,防止“一澄了之”,实事求是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为做到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向诬告者亮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不断延伸澄清正名监督触角,加强与政法、公安、信访、司法等部门协作配合,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梳理分析、研判甄别,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并进行通报曝光,狠刹乱告状、告黑状的歪风邪气。
景东县某私营公司总经理兼法人李某某屡次向相关部门单位反映该县某单位石某某等人滥用职权的问题。
“在收到问题线索的第一时间,我们迅速调查核实。”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核实发现李某某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并将其涉嫌诬告陷害他人的问题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侦办。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李某某的行为已涉嫌诬告陷害犯罪,将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李某某最终因犯诬告陷害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澄清正名不能‘一澄了之’。干部受到错告诬告后容易产生‘多干多错、少干少错’的负面心理,只有充分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才能真正解开干部心结。”普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进一步形成工作闭环,普洱市围绕澄清工作做好宣传教育、通报曝光和跟踪回访“三篇文章”见行见效,鼓励当事人主动消除顾虑、善作善为。
在澄清正名后,结合受到不实举报党员干部的具体事实、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心理状态等,打造暖心回访套餐, 深入澄清对象所在党组织、工作单位以及家庭等了解其工作表现、思想认识、生活状态等方式,适时开展关爱回访,巩固澄清正名效果,全力为敢闯敢干者撑腰鼓劲。
去年以来,该市累计为64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已澄清正名的20名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起。(赵长虹)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yunlingyaowen_0709/121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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