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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云南”建设 | 省级有关部门话担当(二十)

时间:2023-07-1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编者按: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是全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个具体举措。要使“清廉云南”建设迭代升级注入新活力、积蓄新动能、释放新效应,需要凝聚每个人、每个部门、每个地区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成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实践载体、上升成为全省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

  继“清廉云南”建设“一把手”说、“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省级各牵头单位的表态打算后,“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继续推出省级有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话担当、谈举措,主动配合牵头单位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往深里走、向实里做的具体实践。


  扛实政治责任 答好“清廉云南”建设答卷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

  拉玛·兴高

  “清廉云南”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务实之举,是打造具有云南“辨识度”“成色度”新时代清廉建设的创新之举,打出了迭代升级清廉云南建设的“组合拳”,吹响了清廉之治的“集结号”。“清廉云南”建设,“共建”是关键,省民族宗教委将坚决扛实“清廉云南”建设政治责任,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答好“清廉云南”建设答卷。

  坚持系统谋划“创廉”,对标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突出民族宗教部门特色,找准切入点,注重结合点,制定“清廉民宗”建设实施方案,建设“清廉机关”,打造“清廉民宗”。坚持政治监督“护廉”,坚持把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聚焦云南民族宗教工作“3815”发展目标,紧紧围绕推动“石榴红”工程、“枝繁干壮”工程、“幸福花开”工程、“润土培根”工程、兴边富民行动、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坚持制度建设“固廉”,健全完善“清廉民宗”建设常态化责任落实体系,把“清廉民宗”建设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步推进,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凝心聚力打好责任落实主动仗,项目化、清单化推动“清廉民宗”建设。坚持特色文化“润廉”,厚植廉洁文化基础,深入挖掘民族文化“廉洁因子”,提炼民族文化“廉洁元素”,提升廉洁文化的亲和力感染力,充分利用云南民族博物馆的平台阵地,开展“清廉民宗·廉洁文化”主题教育活动。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yunlingyaowen_0712/121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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