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检察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网上提案 > 正文

府谷:对无林木采伐许可证滥伐林木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2020年11月16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杨某某涉嫌滥伐林木案,该案是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因无林木采伐许可证而涉嫌滥伐林木罪的案件。

  【案情回顾】

  经审查,2020年6月16日至27日,被告人杨某某在府谷县田家寨镇购买了杨树和柳树共计34棵,其在未取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装载机将34棵树木全部砍伐并出售。2021年1月21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向府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官提醒】

  砍伐林木既要取得林木的所有权,还要取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才可以砍伐树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违反森林法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供稿:府谷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王瑾)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检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法行天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检察内参 w.jcnc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