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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三级检察院首次举行涉企刑事案件周末会商

时间:2023-04-22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为推动贯彻中央、最高检及省委有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助力打造便利、公开、透明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4月初,省检察院下发通知,在全省开展涉企案件周末会商活动。4月15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首次全省三级检察机关涉企刑事案件周末会商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陶芳德出席会议并讲话。

  经过申报、审核,首次会商会选取了4起拟适用企业合规审查程序案件进行研讨。会商中,六安、芜湖、池州、滁州市院分别汇报了案件情况,参会人员重点围绕适用合规审查程序的必要性、拟采取合规审查措施、涉案人员认罪认罚、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贯彻落实等方面进行了论证分析,依法提出对涉案企业、人员是否适用企业合规审查程序的意见建议。

  陶芳德强调,涉企刑事案件周末会商是落实省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双十”举措,进一步深化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后半篇文章”,助力打造便利、公开、透明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涉企刑事案件周末集体会商,重点是如何解决涉案企业遇到的问题,在法律范围内保障企业权益,促进企业依法发展。

  陶芳德要求,各级院对涉企刑事案件周末会商要高度重视,坚持“应商尽商、应用尽用”的原则,对每一件涉企刑事案件都要提交会商研究。会商要突出重点,围绕是否适用企业合规审查程序、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等重点内容进行。同时,要坚持依法、严格审查把关,运用好会商结果,在法律范围内规范适用涉企刑事案件合规审查程序,不能适用的要坚决不予适用,并切实发挥好会商“成果”转化与办案运用。

  省检察院民营办、刑事检察部门部分检察官、六安(金寨县检察院)、芜湖(繁昌县检察院)、池州(贵池区检察院)、滁州(天长市检察院)分管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w/202304/t20230419_41009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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