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全国两会丨河南检察守护黄河安澜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
时间:2023-03-11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制定18项检察举措,会同水利部开展专项行动,山西、河南、陕西等沿黄9省区检察机关共护黄河安澜。”3月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中专门对河南检察机关能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近年来,河南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立足“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与水利、河务部门密切协作,聚焦黄河安全和生态保护突出问题,成功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推动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为在法治轨道上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省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坚持以办案为抓手,与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省河长办加强协作,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依法保障和促进黄河治理:
——部署开展妨碍河道行洪专项监督活动,依法推动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得到整治;
——围绕强化黄河生态保护,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化“清四乱”专项行动,将“清四乱”的范围由黄河干流拓展至黄河流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加大对非法采砂、违法养殖等危害黄河生态突出问题的办案力度;
——围绕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结合服务脱贫攻坚战,部署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活动及服务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助力解决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乡镇污水排放、农业面源污染、农村黑臭水体等问题;
——围绕推进黄河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探索办理涉黄河工程遗迹、古渡口、古镇古村等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红色文化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守护好精神宝库。
随着黄河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面对跨省际区划治理“硬骨头”案件的突出问题,河南检察机关与河务、水利部门积极探索,一方面,主动与沿黄省区开展省际跨区划协作,另一方面,推动沿黄检察机关加强省际协作。省检察院动员沿黄检察机关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与相邻省份、地市的协作配合,重点推动黄河流域跨省际区划重大问题的解决,共办理跨省际区划公益诉讼案件16起。
为强化全流域协同合作,形成共同保护的工作机制和合力,省检察院还主动与沿黄省区开展省际跨区划协作,推动沿黄检察机关加强省际协作,通过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共同构建了以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为主要内容的“河长+检察长”制,会签加强协作配合推动河南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在创新制度机制方面,河南检察机关立足实践,在黄河“四乱”问题治理实践中,与省河长办共同探索构建了以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为主要内容的“河长+检察长”制,被省委深改委作为重大改革事项在全省全面推行,并被中央改革办转发推广,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2021年底,省检察院在河南黄河河务局设立了专门的协作机构,双方会签了加强协作配合推动河南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实现了协作配合的全覆盖。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jczc/jcyw/202303/t20230309_40366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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