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业务专家风采】马和平:持心如衡,以理为平
时间:2023-02-18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通过严格评审,经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33名同志被评定为第五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为深入展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风采,充分发挥检察业务专家在办理司法疑难复杂案件、带动队伍素质提高和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河南检察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河南检察官微特别推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风采展,带您一起走进他们的故事。
人物介绍
马和平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人物特点:专业、硬核、温情
获评感言:行远自迩,笃行不怠。保持一颗法律人永恒不变的初心,坚守“持心如衡,以理为平”的原则,为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作出更大贡献。
办案既是办证据,又是解心结、称公道、明事理。马和平一直非常喜欢明代刘伯温的一句话:“持心如衡,以理为平”,这句话贯穿于他二十多年的检察办案生涯,也时刻提醒着他,承办者既要内契于心,设身处地、将心比心去考虑各方当事人的感受和需求,敢于亮起一杆让群众信得过的公正之称;又要外化于理,摆好事实、讲清道理来评判每一个争议焦点和每一方的是非曲直,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中
淬炼“硬核”本领
2017年,马和平作为省院公诉检察官,同步指导一起最高检交办的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我们在审阅近百本案卷和讯(询)问光盘之后,对被告人收受贿赂中的200万元是既遂还是未遂存有疑问,经过认真审查研究,并请示最高检,最终以犯罪未遂对这部分予以指控,得到法院确认。”马和平提到这个案件还记忆犹新,“我们对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都反复推敲,在依法准确及时惩治犯罪的同时,全程参与庭审指导,被告人认罪认罚,当庭痛哭流涕,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制裁。”最终被告人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作为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公诉人才库成员和全省扫黑除恶专家库成员,马和平积极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查把关和指导多起重大案件,参加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以及“回头看”活动,被评为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他牵头起草《关于进一步深化涉黑恶犯罪案件专业化一体化办理机制的意见》,成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办案规范,为该工作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重大创新品牌并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作出了贡献。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他参与评查的一起聚众斗殴案线索,针对案件存在的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等问题提出了应予抗诉的意见,目前该案件经检察机关抗诉后已得到改判,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实施。其中,一名被告人由原审的聚众斗殴罪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另一名由原审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改判为聚众斗殴罪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马和平从事公诉、刑检工作22年来,先后办理各类案件800余件,承办、指导全国、全省范围内重大复杂案件、疑难敏感案件,无一错案。
在依法维护法律公正实施中
彰显司法温情
2018年,马和平承办了一起故意杀人抗诉案。被告人张某强与其父亲张某国共同故意杀人,一审均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二被告人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张某强被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公诉机关认为在事实和证据均未发生变化,被害方不接受民事赔偿的情况下,对张某强从轻处罚不当,遂以量刑畸轻为由提出抗诉。马和平经认真阅卷、复核主要证据,认为张某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明显,应当认定为主犯,且认罪态度不好,未得到被害人谅解,量刑畸轻的抗诉理由成立。同时,他发现一审判决对于主犯的处罚,没有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刑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关于“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的规定,因为按照1979年《刑法》,对于主犯是要从重处罚的,一审判决法律适用错误,而这是有利于被告人的,同样应予纠正。省高级法院全部采纳了抗诉意见,改判张某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虽结但事未了。该案发生于1991年,被害人的儿子胡某九岁时亲眼目睹父亲被害过程,心理遭受极大创痛,多年来一直坚持控告。二被告人落网后,胡某反映强烈,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二审宣判后,胡某不满意判决结果,拒绝领取判决书,并准备继续信访。马和平得知后,连夜给胡某打电话进行沟通。第二天一早,他找到胡某继续做工作,并陪同领取判决书,详细讲解改判理由,消除其心中疑虑。随后数天,马和平一直与胡某保持联系,鼓励其重拾生活的勇气。最终,胡某解开心结,向马和平发来微信说:“你们说的话非常重要,我要活出个人样,才对得起你们的期望,这件事情就此结束吧。”
“法律如果不被人民理解,那么它将没有任何力量”。马和平在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在主动深入研究解决问题中
夯实专业基石
今年春节后上班伊始,洛阳市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魏华伟给马和平发来微信:“马老师,有个法律问题想咨询一下,我们参考‘检答网’,你和其他专家的解答还不太一样。”马和平了解到这是一起公安机关立案后长期未处理案件,而被告人又因犯其他罪被判刑并已执行,对该被告人是否需数罪并罚存在疑问。他认真分析案件的办理程序,与办案人员进行深入探讨,提出处理建议,同时,还提出要依法对公安机关挂案情况进行监督,既要线下书面纠正违法并督促改正,又要线上完善侦查监督平台并填好案卡,把侦查监督工作做实做细。魏华伟听了以后表示:“还是马老师想的周全,案件要举一反三的办,肯定会出好效果。”
这只是马和平日常工作的一个片段,像这样场景还有很多。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回答并指导解决问题是理论的根本任务。”对于办案中遇到的问题,马和平总是喜欢迎难而上。他认为,问题不是“拦路虎”,而是架起与他人沟通的“桥梁”,遇到问题多了,解决办法自然也会多,既答疑解惑,又使自己受益匪浅,不断完善夯实法律职业和检察事业的基石。“检答网”是最高检于2018年底开通运行的供检察人员内部业务研讨交流的平台,马和平已在该平台回答各种法律问题594条。在回答问题时,他总会主动与提问人沟通,详细了解问题情况,认真分析、反复推敲,给出妥当的答复或建议。
马和平还是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兼职教师,近年来,他在省院、检察官学院、平顶山、商丘等地线上、线下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办案,深受学员们喜爱。他曾参与编写《毒品犯罪办案指南》一书,参与的最高检课题获2018年全国检察应用理论研究优秀课题,多篇课题被河南省法学会刑事诉讼学研究会评奖。他创新提出“证据序位性”这一概念,丰富了证据属性理论,探究了证据序位性对证据证明力的影响,为案件证明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新的理论支撑。
自2000年6月,马和平踏上检察之路,一走就是二十多年,时光不言,却自有力量。他将一如既往地恪守法治、匡扶正义,用心、用理、用情去守望法律这个心中不灭的灯塔。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jczc/jcyw/202302/t20230214_39981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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