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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保障性住房!金平县精准监督守护群众“安居梦”

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大姐,你家的商品房装修好没有?在装修上有没有困难?”

  “谢谢你们帮忙。装修得差不多了,很快就可以搬进去住了。”日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班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某小区回访时,准备搬进新家的黄女士高兴地说。

  金平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小切口”剑指保障性住房,推进惠民安居工程“大整治”,紧盯利用职务便利把保障性住房当作“唐僧肉”、变成“亲友房”,擅自处置干扰租赁市场秩序等职务违法问题,通过“点穴式”“驻点式”监督,用心、用情、用力托起群众“安居梦”。

  为做好保障性住房全面清查整治工作,确保公租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纪委监委联合县财政局与住房保障中心,组成3个调查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配租家庭进行“地毯式”审核,对被核查对象的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租金上缴情况和是否存在转借、转租、空置、改变房屋用途等进行了解核实,做到查清核实不漏一人一户,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挖细查,对违规违约使用公共租赁住房行为零容忍,坚持发现一户,清退一户。

  此外,县纪委监委通过更新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库信息,及时了解干部个人收入、名下车辆、房产等情况,把控好申请住房保障家庭的“准入关”,为适时清退不符合条件或条件发生改变的公租房承租对象提供依据。同时,紧盯公租房申请、分配等关键环节,严查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以及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推动公租房配租在阳光下进行,为全县公租房配租落实动态监管提供纪法保障。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执纪职能,依法惩治公租房配租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租房成为‘暖心房’‘民心房’。”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刘连旺)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yunlingyaowen_0104/116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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