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二)
时间:2022-12-24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2021年6月以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先后印发,省检察院党组团结带领全省检察干警坚决扛牢党中央、省委赋予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为牵引,锚定“争先进、创一流”工作目标,着力推动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和难题,有效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努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形成了一批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果。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按照11月23日省院召开的中央《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落实推进会要求,现摘发部分成果供大家学习交流,敬请关注。
立足职能服务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立足农业大省实际,持续做好涉农检察工作。一是扎实做好驻村帮扶。省院党组专题听取驻村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两个帮扶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体措施,院领导和厅级干部定期入村实地调研指导,共同研究解决驻村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瓦房庄村建成设施齐全的香菇种植基地,带动20多名村民在家门口就业。协调40万元资金改造老年人照料中心二期工程。协助闫庄村向市财政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0万元,拟用于建设高标准农业种植大棚。二是持续加强涉农检察。深入推进《河南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与省公安厅、省农村农业厅联合挂牌督办一批农资打假案件。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持续监督推动解决土地执法查处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服务国家耕地保护战略。今年前10个月,全省共受理此类监督案件25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00份,采纳76份;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46份,采纳138份。三是着力服务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功能,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脱贫不稳定户、未成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等重点对象,积极开展救助,展现“司法为民”的政治担当。截止目前,共救助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群众3365名,发放救助资金2648万余元。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jczc/jcyw/202212/t20221214_39197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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