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春新决定逮捕
时间:2022-12-07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春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春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qwfb/202211/t20221130_38980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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