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工作指引 大理州为派驻监督精准“导航”
时间:2022-12-0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开展监督检查的流程是什么?参加或列席被监督单位的会议听什么?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下发以后如何督促落实?如何分析驻在单位的政治生态?……近日,大理白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都领到了一本派驻监督“宝典”——《大理州纪委监委提升派驻监督质效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这些问题都能从《指引》中找到答案。
《指引》分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监督工作、规范信访办理、规范线索处置、规范审查调查、规范案件审理、规范处理处分、相关工作要求八个部分。总结提炼大理州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工作的主要经验做法。明确派驻机构的重点监督对象,要求派驻机构持续深化“三转”,综合采取谈心谈话、听取汇报、分析研判、廉政把关、实地调查,以及专项监督、蹲点调研、交叉检查等方式做好日常监督。
州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在明确监督重点和监督方式的“规定动作”基础上,创新自主选题开展“小切口”专项监督,适时申报“项目化”监督事项,督促驻在单位完善制度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同时,州纪委监委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通过“室组”“组组”协作配合,统筹开展交叉检查、联合检查和审查调查等工作,探索解决派驻机构“小、散、弱”、监督力量不足、监督质效不高等问题的方法路径。
《指引》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联系、服务和保障,强化州纪委监委机关与派驻机构信息共享、协作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与此同时,要求州管国有企业纪检机构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一并向州纪委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报告,疏通制度“梗阻”,变互不隶属、各自为政为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实现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为提升派驻监督质效,该州纪委监委将派驻机构干部纳入全员培训计划,提升核心业务能力,并认真落实派驻机构工作“红白榜”制度,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科学设置考核评价指标,用考核“指挥棒”激励派驻机构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杨自坚 杨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yunlingyaowen_1202/115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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