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检察机关依法对于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日前,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河北日报社)原管委会主任(社长)、党委书记于山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于山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于山,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于山在担任河北省唐山市规划局局长、副市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新信息
- 2021-03-16王宁王予波在医师节到来之际...
- 2021-03-16王宁王予波与北京大学校长龚...
- 2021-03-16 省政府省政协国经中心在昆...
- 2021-03-16王宁在曲靖市调研强调 在城...
- 2021-03-16王予波与所在党支部党员共同...
- 2021-03-16 全省房地产工作座谈会强调...
- 2021-03-16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认真...
- 2021-03-16 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