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检察机关依法对嘎路决定逮捕
时间:2022-11-22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林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二级调研员嘎路涉嫌受贿一案,由林芝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林芝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米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米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嘎路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qwfb/202211/t20221116_38771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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