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检察机关依法对郝富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2-11-22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盂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郝富平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郝富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郝富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qwfb/202211/t20221118_38794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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