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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监督明责任!漾濞县护航清廉学校建设

时间:2022-11-22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自清廉学校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扎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教育系统廉政风险,督促教育系统强力推进清廉校园建设。

  该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贴身监督优势,实行“嵌入式”监督,积极推动教育系统聚焦重点领域和环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及时预警纠错,将监督融入日常、形成常态。把问题查处、人员处理情况纳入清廉学校建设内容,针对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审计调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快查快办,强化结果运用,形成有效震慑。

  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指导全县教育部门在全系统探索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规范教育、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要求。同时,要求各教育部门对照小微权力清单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分解权力事项,做到公开透明,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照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对触及红线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让学校教职工知道了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也调动了家长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联系纪检监察室加强与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室组”联动监督合力,交换思路,制定方案、明确分工。通过查阅台账、听取汇报、集体座谈、个别约谈、实地检查、暗访了解等方式,重点对教育系统工程建设、财务管理、食堂运行情况、学生营养餐补助资金、“双减”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深挖问题线索,有效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让工程项目在阳光下运行。针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能马上整改的就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转相关职能部门跟进整改处理,并建立健全问责的长效机制,把学校的“微腐败”扼杀在萌芽的状态,为清廉学校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我们将继续以清廉学校建设为契机,督促县教育部门统筹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推动全县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管理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杨晓琳)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yunlingyaowen_1120/115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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