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制报 | 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时间:2022-11-08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2日《安徽法制报》头版
原标题
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记者 袁中锋
2021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截至今年7月,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14925件。其中,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559件,再审检察建议945件,纠正违法检察建议5468件,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804件。
“小切口”解决社会治理“大问题”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全省检察机关努力把司法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社会治理问题,积极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从“小切口”入手助力解决社会治理“大问题”。
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258件,与政府职能部门共筑安全生产“安全阀”“防火墙”,形成安全生产治理合力。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在办理多起危险作业案件中发现,涉案人员自行改装报废面包车、货车,加装铁皮油罐和加油机器、加油枪,未经许可储存大量汽油、柴油等成品油违法销售,向区应急管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定远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储存爆炸物案件中,发现职能部门存在监管漏洞,分别向县应急管理局和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均得到采纳。
针对办案中发现危害市场经济管理秩序的“空壳公司”泛滥问题,今年3月起,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空壳公司”清理专项行动。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提出检察建议115件,督促相关部门清理“空壳公司”300余家。
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亳州市检察院全面分析案件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检察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采纳建议,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靶向治疗”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虚假诉讼等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在综合运用纠正违法通知、抗诉等监督手段的同时,充分运用检察建议这一监督手段,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在整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中,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95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58件,提出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175件,严肃惩治了损害司法公信、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
为破解财产“执行难”问题,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超标的执行、怠于执行生效民事裁判的监督力度。铜陵市某区检察院就刑事裁判财产刑执行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向区法院制发检察建议。经及时督促,该区法院认真对照检察建议所列问题,一一进行整改。为此,还制定出台《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移送执行及案件办理规范》,对财产刑执行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
全省检察机关正在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职能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热点,以及妇女、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利益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积极开展守护“夕阳红”“半边天”等专项监督。目前,已办理涉民生民利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31件,其中提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458件,集中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促进了相关领域突出问题的系统治理。
“好帮手”解决公共领域“老大难”
检察公益诉讼是帮助政府解决问题的“好帮手”。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全省检察机关及时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保护公共利益。
为守护人民群众的“脚底下的安全”,2021年,全省三级检察院共办理与窨井盖相关案件212件。淮南市八公山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道路两侧窨井盖存在缺失、破损等问题,向城市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回头看”,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合肥市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责任单位更换、维修窨井盖设施7700余个,更换窨井盖防坠网、注明产权标识等4000余个。
为助力生态、人居环境整治,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强化年活动,2021年共制发生态领域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609件。潜山市检察院就辖区内住宅小区存在电动车乱停乱放及“飞线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向市住建局等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各单位积极履职尽责,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后市住建局采纳检察建议,在整治“飞线充电”问题同时,紧抓源头治理,加大电动车充电桩(棚)建设,做到全市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充电桩基本覆盖。
为保护革命文物红色资源,截至2021年底,全省检察机关共制发该领域诉前检察建议285件,推动相关问题整改323处。今年,省检察院针对省内文物保护中存在的“责任主体争议”“保护等级较低”“开发利用不足”等问题,通过宣告送达的方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提出“指导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深挖文物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等建议,有力推动我省革命文物保护相关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w/202211/t20221103_387407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2-11-08公益诉讼检察积极融入区域一...
- 2022-11-08尊湃侵犯华为海思芯片技术商...
- 2022-11-082025年跨省交叉巡回检察...
- 2022-11-08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积极参与...
- 2022-11-08发挥地域魅力 淮安经开区检...
- 2022-11-08全省检察机关“违规异地执法...
- 2022-11-08省检察院检委会专题分析研判...
- 2022-11-08张毅参加所在党支部学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