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检察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领导活动 > 正文

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杨晓明涉嫌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2-10-09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晓明(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吴忠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晓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晓明先后利用担任吴忠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吴忠市建设局副局长、盐池县副县长、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合同签订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QWFB/2022/09/3381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检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法行天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检察内参 w.jcnc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