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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准报销的体检费

时间:2022-10-08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我以为干部职工和村干部去体检是福利,所以在审核报账单时没有严格审核把关,想不到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嫌违纪……”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老窝镇财政所职工在巡察谈话时如是说。

  去年11月,泸水市委第二巡察组到老窝镇开展常规巡察,在查阅老窝镇近三年的财务台账时发现,大部分职工和村干部均存在超标准报销体检费的问题。

  为弄清楚实际情况,巡察组决定深入调查走访。

  原来,2020年老窝镇党委组织了61名干部职工和20名村干部到某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按照《关于做好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资的指导意见》规定,女性职工体检费报销不超过800元/人次,男性职工不超过650元/人次。但是,老窝镇党委以关心关爱干部职工为由,没有严格审核把关体检费,共超标准报销了10650元。

  “每年开展一次体检是国家给公职人员的一种福利,但是必须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来实施,多报销体检费就涉嫌违反财经纪律。”弄清楚问题后,巡察组立即向老窝镇党委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要求及时清退多报销的费用,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每年难得有一次集中体检的机会,心想着忙碌了一年让大家好好检查一下身体,所以在审核报账单的时候就没有严格把关,没想到对职工的‘爱’就变成了‘害’。感谢巡察组帮我们指出问题,让我们明白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老窝镇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随后,该镇党委立即召集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倒排工期、责任到人,认真开展清退工作。最终,在干部职工和村干部的积极配合下,完成了清退整改工作,超标准报销的10650元体检费及时被清退。

  “老窝镇党委的超标准报销体检费问题,看似关怀,实则成了违反规定的‘遮羞布’。”该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表示,在接下来的巡察过程中,将把具体的岗位责任、职能责任、工作责任作为巡察工作的切入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石磊蕾 余洁)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yunlingyaowen_1006/113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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