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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责任、除风险、抓治理……文山市这样助力“湖泊革命”

时间:2022-10-08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部分河长、林长未真正履职尽责,存在突击巡河、巡林现象,请及时整改。”近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监督,以精准监督助力“湖泊革命”专项行动。

  今年来,文山市纪委监委以建设“清廉文山”为契机,聚焦落实上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河长制林长制等重点工作,采取派单监督、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持续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专项监督组强化政治监督,通过调阅工作台账、查看巡河巡林记录、实地检查等方式,着力发现工作流于形式、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监督检查环节,专项监督组体现抓早抓小和关口前移,严肃查处失职失责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以及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形成“压责任、除风险、抓治理”常态化的良性局面。

  该市纪委监委以监督落实河长制林长制为抓手,压紧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发挥相关纪检监察派驻机构“驻”的优势,“贴身”督促各责任部门履职尽责、统筹协调,实现多部门资源整合,一体推进“湖泊革命”。同时,切实发挥河长办、林长办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落实和监督考核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收到监督组反馈的问题后,我们要求各联席单位主动联系各级河长开展巡河工作,对发现的涉河问题及时处置或转交属地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处理。”该市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加强各级河长对责任河段的常态化巡查,对重点河段的水质监测和相关截污工程运行情况的监测,做到水环境问题早发现、早整治、早见效。

  与此同时,该市纪委监委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河长、林长体系,发挥乡镇(街道)纪(工)委驻地监督优势,充分延伸监督触角,规范考核问责机制,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提供保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将持续开展多形式的监督检查,让河长制林长制切实落地见效,以监督执纪守护绿水青山,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文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冯佳 杨瑞)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yunlingyaowen_1008/114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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