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十年——走基层,话检察,看变化】之八“分苹果、定车道” 为“正义的实现”加速——走进洛阳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试点院宜阳县院
时间:2022-09-22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这4个圆圈分别代表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这条直线代表4家单位办理简案的信息化共用通道。为‘正义的实现’加速,得先让简案办理快起来……”卢致远说着,随手拿起笔在一张A4纸上画了起来。随着他的讲解,一副生动形象、简洁明了的有关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运行图出现在记者面前。
9月7日,记者在河南省宜阳县检察院采访,谈起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该院检察长卢致远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和体会。他把刑事案件比做一堆苹果,繁案相当于大苹果,简案相当于小苹果,繁简分流就是把大苹果、小苹果分清、分开。“大苹果”繁案复杂难办但量小,要精办;“小苹果”简案案情简单取证较易但量大,需快办。繁案办案周期相对长,是慢车,要走慢车道;简案办案周期相对短,是快车,要走快车道。如果慢车走快车道,快车走慢车道,或者根本就不分车道,快慢车辆挤着走,那就谁也走不快,走不了。
“但不管是分苹果,还是定车道,都不是检察机关一家的事。比如一堆苹果,如果上家能先分一下,将会减少我们很多工作量;如果我们把苹果分得好好的,下家不分,那就又成了一堆,我们的精挑细选也将变得无意义。”卢致远深有感触地说。谈到这里,他向记者讲起一件小事儿,“那时候在农村,经常见到有人家把自家门前的路修得很好,可是他的左邻右舍不修,这户人家修的门前路作用就十分有限。”
办案“零距离”,案件“秒”流转
出宜阳县检察院西北行不足三公里,就到了该县政法一体化办案中心。据介绍,该中心是河南省首家专门用于刑事案件简案办理的一体化办案中心。
2021年10月份,宜阳县检察院在县委、政法委的重视支持,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的积极参与下,发挥牵头作用,积极探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宜阳模式”,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围绕简案分流范围、工作对接、证据标准、法律文书模板等问题交换意见,推动县委政法委出台《宜阳县“一站式”办理刑事速裁程序案件实施细则(试行)》,就各单位工作职责、运作流程、案件分流标准、软硬件配备等作出规定,为建立一体化办案中心,搭建“一站式”简案快办通道,奠定坚实基础。
今年初,该一体化办案中心建成。公安执法办案中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刑事简案办案组)、刑事速裁法庭及法律援助办公室全面进驻。该县的公、检、法、司,“门对门、面对面”,“比邻而居”,打破了以往办公空间上的“距离感”。
“以前送卷宗,几乎天天往检察院跑,一来一回大半天就过去了。再补充个证据、材料啥的,用时就更多了。现在天天见面,遇到疑难案件,有拿不准的,随时向检察官请教,随时召开联席会。不仅节省了时间,更重要的是案件质量得到了保障。”宜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队长刘新锐告诉记者。
在宜阳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金慧曾的带领下,记者对该中心进行了实地“探访”。
记者首先来到了受案大厅。三名来自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各在其岗,各司其职,正在紧张地忙碌着。他们看上去都很年轻,业务也很娴熟,手指飞快敲击电脑键盘的声音清脆悦耳。
“通过受案大厅统一受案窗口,公、检、法案件管理部门同步办公,利用政法大数据平台,实现简案‘一键流转、同步接收、当天办理’,做到办案‘零距离’,案件‘秒’流转。”金慧曾详细地向记者介绍着。
金慧曾是宜阳县检察院刑事简案办案组成员之一。该办案组由3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及3名书记员组成,主要负责简案办理及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日常工作。
“作为刑事案件进入检察办理环节的前置关口,每周二,我们都要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及办案民警定期进行会商。”金慧曾告诉记者,办案组与公安机关定期对拟作为简案办理的案件共同分析研判,提出程序选择性意见,加快案件审批流转速度。对符合简案条件的案件,备注标签,集中流转、受理、讯问、起诉,并协调法院集中收案、专人办理、集中开庭、当庭判决。
其中,对证据薄弱、侦查机关分歧较大及未赔偿到位等简案,办案组提出补侦意见,促使案件尽快进入程序;对定性有争议的简案,结合案件细致全面审查,必要时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进一步讨论,努力将案件矛盾问题解决在诉前。
同时,宜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的优势,强化简案受理前过滤,对公安机关拟适用简案程序快办的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全流程监督,统一证据标准,实质化引导侦查,保证案件的办案效率。截止8月底,办案组提前介入公安机关拟起诉案件493件,过滤后受理434件,分流简案265件。
“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做大量工作的是检察院,受益最大的是公安和法院。”刘新锐由衷地说。
精心制订“交通规则”,为“快”护航
采访中,记者随机旁听了由宜阳县检察院起诉的一起简案庭审。
下午3时20分,叶某伟涉嫌危险驾驶一案开庭审理。
十分钟后,庭审结束。审判长当庭宣判,叶某伟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7000元。
“本想着得一段时间,没想到这么快就判了。案件挽住疙瘩儿,我就可以出去打工了。我认罪,也不上诉,更会吸取教训,再不能发生酒后开车的事儿。”法庭最后陈述中,叶某伟发自内心地说,悔过之情溢于言表。
两个小时后,判决书送达检察官办公室。
这天,是叶某伟被公安机关刑拘后的第7天。
“但快不是不重质效,更不是‘萝卜快了不洗泥’。为了让简案办得又快又好,我们可是做了大量‘幕后’工作,制订了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交通规则’。”面对记者对“快”的疑虑,宜阳县检察院简案办案组负责人刘保莲如是说。
据介绍,为分出什么是“大苹果”,什么是“小苹果”,该院将近三年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进行全部梳理,在此基础上明确分流标准,划出简案范围,把拟适用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的轻微刑事案件确定为简案。
“这类案件事实简单、清楚,证据类型化、易收集,定性上也无争议,但这并不是说可以降低证据的标准,反之对证据的要求比以前更高,办起案来,要更加慎重,更加严谨。”刘保莲说,为此,该院制定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简案专门办理工作细则》《轻微刑事案件证据指引》等制度,并出台了危险驾驶罪、已赔偿谅解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诈骗罪等六类案件证据指引,以保障简案办理又快又好。
“再就是优化办案程序,简化法律文书,略去一些重复环节,让整个办案过程‘瘦身’,减轻办案人员工作强度。”刘保莲详细向记者介绍,对符合条件的简案,由公安机关在侦查环节一站式告知权利义务;采用表格式讯问笔录、审查报告、起诉书,不再另行单独制作法律文书;对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不再重新办理强制措施手续。
谈到此,刘保莲拿出一本“检察蓝”封面的“书”给记者看。这是一本宜阳县检察院编辑的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资料汇编,内容有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细则,简案证据指引,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六类简案讯问笔录、审查报告、起诉书、量刑标准模板等,不仅适用于检察人员,还适用于公安、法院等办案人员。
“‘简’程序不能减权利,办‘简案’更得强化被告人权利保障。”卢致远强调,该院在启动速裁程序前,首先确保被告人的自愿性,对认罪认罚案件的控辩协商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结合司法局派驻该院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增强对案件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据悉,今年1至8月,该院简案办理时限降至7.9天,认罪认罚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一审服判率均达100%,判决案件没有一起上诉。
快车走快车道,慢车走慢车道
“说实话,刚开始我心里还是怀疑的,感觉自己没钱没势没本事,处罚会不会比别人重。后来,20几个人,一起起诉、一起开庭,一起判决,刑期、罚金都一样,我也就不再胡思乱想了。”当记者见到张师傅时,正逢他工间休息,提起几个月前的“官司”,张师傅坦言“经过这件事儿,不再怀疑司法机关‘看人下菜碟儿’(方言,意思是区别对待,不一视同仁),办人情案,亲身感受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今年初,由宜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24起危险驾驶案在该县法院集中公开开庭审理。这24起案件都属简案。经过近2个小时的庭审,包括张师傅在内的24名被告被依法当庭宣判。
据悉,该24起简案是检察机关以集中批量方式提起公诉的。
“这样既缩短了办案周期,降低了诉讼成本,还可以减轻当事人诉累和对法律惩罚的对抗。”宜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雷晓霞介绍,实行简案集中批量起诉后,大幅提高了司法效率。尤其是简案“刑拘直诉”工作机制,被告人在7日内即可获知判决结果,与普通刑事案件用时3个月,甚至更久方可确定刑罚结果相比,有效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益。同时,将羁押的被告人在短时间内实现侦、诉、判快速流转,实现了30%的力量办70%简案,70%力量办30%繁案的目标,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因为前期与检察机关已形成对接机制,法院对这24起集中批量起诉的简案也采取了集中审理的形式,并简化庭审程序,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事实和量刑建议,不到2个小时便全部审结,当庭宣判。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息诉。
“类案集中审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公开。当事人对案件整体情况有了解,也就不会担心同案不同判,从而使公平正义以一种‘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宜阳县法院副院长戚志明告诉记者,集中批量还能形成规模效应,打击犯罪的同时,形成良好的法治宣传环境,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件繁简分流,也极大减少了法院的办案压力,提升了办案质效。”戚志明介绍,由于检、法两家对六类简案通过商讨达成共识,统一了量刑标准,简化了法律文书和庭审程序,操作性强,容易“上手”,去年,该院从民事庭调整3名“新手”,负责审理简案,把经验丰富的骨干法官从大量的简案中解脱出来,专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
快车走快车道,慢车走慢车道带来的“红利”自然“惠及”到检察机关。
“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属于深入调研型办案,需要大量的时间、精力,要下大功夫。繁简分流,把我们从大量的案件中‘解放’出来,更利于繁案精办。”采访中,记者见到了宜阳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楚恒萌。作为一名繁案办案组成员,楚恒萌对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带来的变化深有体会。据介绍,对应简案办案组,该院成立繁案办案组,他们改变传统的按部门分案模式,对繁案统一分案、轮流办案,让检察官有更多精力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审查案卷、释法说理,实现繁案精办效果。今年以来,该院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32件,提出侦查意见280余条,案件退查率同比下降22.6%,7起案件被评为市级以上典型案例。
“不管是简案快办,还是繁案精办,我们最终的目的是提高案件质效,强化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采访结束,谈到下一步的工作,卢致远充满了信心和期翼。
采访手记:
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在谈到刑罚的及时性时指出,惩罚犯罪的刑罚越是迅速和及时,就越是公正和有益。
然而,长期以来,诉讼难、诉讼久、诉讼累的现象屡见不鲜,饱受人们诟病。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司法不仅要公正,还要有效率。如何在案件持续大幅上升背景下,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平衡?如何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
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为我们开展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指明了目标和方向。
作为洛阳市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院,宜阳县检察院立足实际,充分发挥监督优势,紧紧抓住案多人少矛盾关键,立足自身内部挖潜,将复杂案件与简单案件进行科学划分、合理分流,努力实现“简出效率,繁出精品”,进行了有益探索。“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公平正义的实现从来不是一个部门,一部分人的事。推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也是如此。宜阳县检察检察院之所以在该项工作上初见成效,与该院注重形成工作合力,与政法部门强化协作配合,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做细做实,实现共赢多赢的工作做法和理念密不可分。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jczc/jcyw/202209/t20220920_38346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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