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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丨宁夏检察能动履职保障群众“舌尖”安全

时间:2022-09-17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现在保健食品有了专门销售区,进店后一目了然,我们也不会买错了。”近日,在便利店内,居民向前来开展保健品食品专项整治“回头看”的平罗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说到。

      2021年11月,平罗县检察院针对保健品食品销售市场不规范问题,与相关行政机关深入该县超市、便利店、小卖部等117家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无保健食品资质销售等问题,与相关行政机关展开诉前磋商,建立巡查机制,推进问题整改,有效规范了保健品食品销售市场。这是对宁夏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保障群众“舌尖”安全的生动注脚。

      近年来,宁夏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不断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双向衔接、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积极参与行业治理等方式,全链条、多方位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深化食品安全领域溯源治理。

      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部署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在全区开展“保障农村食品安全”专项监督,加大对食品安全特别是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食品生产、销售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将食品安全监督视角延伸到农贸市场、超市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综合运用磋商、提出检察建议、召开听证会、提起诉讼、跟进监督“回头看”等多种方式,推动公益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坚持打防并举,聚焦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禁限用物质等问题,积极联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和“中宁枸杞”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保护专项行动,严打严查食品安全领域各类违法行为。

      2019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食用农产品安全案件13件;批准逮捕14件30人,提起公诉25件69人,纠正遗漏同案犯23人。立案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5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16件。其中,向法院提起食品领域民事公益诉讼14件,对构成犯罪的违法人员提起惩罚性赔偿金,使违法犯罪人员受到刑事、民事双重惩罚,对其他潜在的违法行为人起到了有效的威慑、预防作用。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NJDT/2022/09/33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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