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喜马拉雅”APP音频作品著作权案宣判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7月1日,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侵犯“喜马拉雅”APP音频作品著作权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当庭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10万元。
2018年8月起,被告人张某为非法牟利,通过互联网从他人处购买《跟着龚琳娜来练声》《狠人狠事》《混子曰少年中国史》等翻录的“喜马拉雅”APP音频作品,上传至云盘,通过其设立的易点播网站(“www.edcan.cn”)及某宝网、微信等渠道,按单部5-10元或者198、380、698元会员费价格,通过支付宝账户或微信收取费用后,将盗版音频传播给他人。经查,本案涉案盗版音频作品共计4万余部,有声读物200余本,共计近12万集。
作为一家大型互联网企业,“喜马拉雅”APP巨资投入开发各类音频作品,受到市场的追捧,但盗版侵权的问题让企业蒙受了巨大损失。浦东新区检察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组了解此情况后,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邀请专家共同研商电子证据取证、音频作品同一性鉴定等难点问题,并探索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合理赔偿范围,有力地维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
浦东新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罪名,以侵犯著作权罪当庭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10万元。
上一篇:静安、黄浦区院举办联合练兵竞赛
最新信息
- 2021-03-16河南省检察院召开刑事检察工...
- 2021-03-16省检察院党组与驻省检察院纪...
- 2021-03-16省检察院召开市级院检察长述...
- 2021-03-16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
- 2021-03-16省检察院党组与省纪委监委驻...
- 2021-03-16亳州利辛:公益诉讼守护电...
- 2021-03-16芜湖弋江:公益诉讼助力擦亮...
- 2021-03-16公益诉讼助力提升长三角“生...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检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法行天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检察内参 w.jcnc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