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杨相来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03-16 作者: 来源:
日前,云南省嵩明县委原书记、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杨相来(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丽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相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丽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相来利用担任嵩明县委书记、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与其子杨灏(另案处理)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本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新信息
- 2021-03-16省政府召开党组会议常务会议...
- 2021-03-16习近平同美国总统拜登在利马...
- 2021-03-16李强会见意大利总统马塔雷拉
- 2021-03-16李强同巴基斯坦总理夏巴兹会...
- 2021-03-16习近平会见几内亚总统敦布亚
- 2021-03-16李强主持国务院第九次专题学...
- 2021-03-16李强会见越共中央总书记、国...
- 2021-03-16韩正出席第十二届世界和平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