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严格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
时间:2022-07-06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的政治要求,严格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以扎实有力的工作助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在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用权、防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腐败三个方面下功夫。对纪检监察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让干部及早收手知止;对违反上下班纪律、不按规定报告工作去向、外出不请示不报告、无故不参加会议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及时提醒和批评教育。
市纪委监委制定下发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办法,划出规范“八小时之外”言行的“硬杠杠”,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管从工作圈拓展延伸至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积极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作示范、立标杆,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此外,在探索建立专责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监督机制方面下功夫,全面启动阳光监督员选聘工作,年内聘任80名阳光监督员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
市纪委监委充分利用市纪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机关干部职工大会、支部集体学习等,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对立案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剖析、汇编成册、及时通报,充分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
该市严防纪检监察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转正”“带病评先评优”,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在日常,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及时回复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意见征求回函,确保回复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此外,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实行“双零机制”,即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实行“零暂存”、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今年以来,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有关问题线索13件11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问责4人。(奚世建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yunlingyaowen_0701/110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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