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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构建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共筑国有财产保护合力

时间:2022-04-23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天水市检察院与市监察委员会、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计局、税务局、国资委等八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天水市国有财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天水市检察院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加强“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

  《意见》明确,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是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避免国有财产流失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紧围绕天水的中心工作聚焦用力,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国有财产的职能作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一体化”观念,主动作为、积极协调,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不断拓展协作的广度深度,实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协同发展。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注重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沟通协调,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意见》明确,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基于国家行政权力行使而取得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国家因政策扶持和社会保障等支出的各项资金、由国家已有资产的收益所形成的应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均属于检察机关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做好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能动履职,以“我管”促“都管”,围绕监督重点,深入摸排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针对问题突出的相关行业、事项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推动系统治理和溯源治理,保护国有财产不受侵犯。

  《意见》建立了会商通报、线索移送、协作调查、督促整改、行政违法预防、宣传培训等六项工作机制,畅通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信息通报渠道,扩大检察机关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线索收集途径,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行政职能部门在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职能作用。

  “我们将以该《意见》为依托,积极开展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完善协作配合的方式方法,确保协作机制的有效运转,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更强助力。”天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耀明介绍。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2/321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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