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喜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2-04-03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日前,山南市隆子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原书记、局长、督察长陈喜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山南市乃东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喜利用担任隆子县委常委、县委委员、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qwfb/202203/t20220330_36079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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