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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张掖:出台《实施意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时间:2022-04-03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张掖市检察院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绿色农业发展、农资产品安全、乡村治理建设、乡村产业发展、乡村生态振兴、乡村文化产业、国有财产权益”和“一屏四城五区”目标定位,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全面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主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实施意见》明确,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平安乡村建设,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的涉黑涉恶犯罪,严惩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领域的职务犯罪,做好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工作;深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加大土地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争议、农业合作经营等领域诉讼监督和农村贫困群众司法救助力度,畅通当事人诉求渠道,做好矛盾风险防范化解,提升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围绕农村人居环境、农业绿色发展、河湖环境治理、守护食药安全、传统村落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回应人民群众保护公益新期待;通过依法办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涉农案件,推动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打造乡村振兴“张掖样板”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有力司法保障。

  《实施意见》提出,要主动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筛选线索,提出建议,督促履职;严把法律政策界限,防止片面追求数量、滥发检察建议,符合提起公益诉讼的,依法提起诉讼;认真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灵活运用诉前磋商、公开听证,督促问题整改;要全方位、多视角开展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2/320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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