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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昌:检法会签意见 细化协作配合

时间:2022-03-26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新时代行政检察和行政审判工作新格局,加强行政检察工作与行政审判工作的协调沟通、衔接配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做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近日,金昌市检察院与金昌市中级法院联合会签《关于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衔接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衔接配合机制意见》”),推动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监督同向发力。

  《衔接配合机制意见》明确,检法两院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监督工作配合机制,通过加强工作衔接以及对所办相关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的沟通、研讨,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形成合力,切实保障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办案质效。建立行政裁判、执行与检察监督情况反馈机制,法院对“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责令采取补救措施”等三类案件,明确行政机关的执行期限,并将生效行政裁判情况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对上述生效裁判的执行情况加强跟踪监督。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协作机制,着眼解决“程序空转”问题,形成合力相互支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共同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衔接配合机制意见》确定,检法两院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工作信息共享机制,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积极延伸职能,协商提出司法建议或者检察建议。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审判相关工作情况,研究改进实际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业务同堂培训机制,通过联合举办研修班、相互邀请参加同堂培训、召开业务工作会议及专题授课等方式加强沟通协调,促进形成统一司法理念,提升行政审判及行政检察业务能力。

  该《衔接配合机制意见》的出台,有效加强了检察机关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和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衔接配合,进一步强化了全市法院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有力促进了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法律监督职责,为检法两院提高行政案件办理质效,促进公正司法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支持。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2/319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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