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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艳:从检14年挽回1660万元国资

时间:2022-02-25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姓名吴艳

  单位重庆市云阳县检察院

  职务第五检察部主任

  关键词公益诉讼

  2018年,吴艳走马上任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一直以来,她坚持把维护社会公益、捍卫群众食品安全放在心坎上。

  2021年2月1日,她收到该院刑检部门移送的一条公益诉讼线索,立即走访调查,核查案情。2018年至2020年,彭某为非法牟取暴利,将购买的假酒以每件90元的价格销售给卫某,卫某又以每件110元卖给了胡某,胡某最后将假酒销往重庆市。

  “这批假酒经层层分销流入消费者餐桌,经手环节多、销售时间长、涉及范围广,如何量化最终销售额成为难点。”吴艳在案件研讨会上发问。会后,她对比零售商证言、转账记录和扣押清单,整整一周都浸泡在数据里,最终计算出消费者购买金额为10560.9元。

  “考虑到本案中制售的假酒含有甜蜜素等禁止添加成分,情节恶劣,我们提出了十倍惩罚性赔偿。”吴艳说。

  同年7月23日,该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月9日,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彭某等3人除受到刑事处罚外,还承担了十倍惩罚性赔偿金的民事责任。

  从检14年,吴艳办案1505件,监督追缴3757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督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1660万元,整治排污口60余处,修复生态公益林30余亩,收回国有土地40余亩,督促水厂提升饮用水水质12处。

  (记者满宁 通讯员谢洪 吴擂)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xjym/202202/t20220225_5457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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