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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院发出督促监护令 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时间:2022-01-15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更是将“家事”上升为“国事”,让父母“持证”上岗,“依法”带娃。

  为了推动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宣传正确的教育思想,让家长正确了解孩子生理、心理发展。近日,嘉峪关市院针对一起监护缺失案进入某小学为家长做家庭教育指导,同时向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旨在让家长积极、正确地履行监管责任,引导家长对可能引发孩子不良行为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管理,注重家庭教育方式,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家庭教育指导主要是结合当前孩子身心发展的特点和家庭中存在的教育问题进行,未检干警先结合生动的PPT《为人父母,是一场生命的修行》向家长讲解了培养孩子良好道德品质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手段方法、途径和成功的家教经验,使家长进一步认识到培养孩子良好道德的重要性,懂得要用自己的良好习惯、优秀的品质去教育孩子、影响孩子,让孩子在家长的潜移默化中学会尊重,学会感激,学会宽容等优良道德品质,成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人,随后未检干警同孩子一起观看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动画片、书籍《检察官:少年你应该知道的法律的那些事儿》,向孩子讲解违法犯罪的行为有哪些,加强孩子的法治意识,最后未检干警引导家长与孩子共同给对方制作新年祝福贺卡并送与对方,用来沟通彼此的心意,促进亲子关系的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踪、考察督促监护令执行情况,同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探索完善督促监护令落实、监督机制,切实推动解决涉未成年人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难点问题,把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做得更好更实。”办案检察官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2/316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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