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周才柬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2-01-14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日前,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才柬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才柬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2002年至2021年,被告人周才柬利用担任江西省建筑构件公司副经理,江西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201/t20220112_5414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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