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检察内参!!
当前所在: 首页 > 检察内参 > 正文

甘肃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荣获2020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时间:2021-12-25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甘肃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暨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20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甘肃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被表彰为先进集体,三级高级检察官李洁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近年来,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立足服务经济创新发展,围绕保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强化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沟通衔接,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针对司法实务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情况复杂、法律适用难的问题,及时组织全省刑检部门参加涉侵权假冒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及时更新办案人员的知识储备;选取全省办结案件,以专题研讨的形式对案件办理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梳理总结类案办理中应关注的实体和程序问题;成立了由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部门检察官组成的知识产权检察专业指导组,加强对理论前沿问题、办案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学习和调研,服务一线办案实践;组建食药和知识产权领域刑事案件业务指导团队,组织开展涉食品、药品和侵犯知识产权案例教学活动,逐步提高侵犯知识产权和食药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

  在开展“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过程中,将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实地走访民营企业,收集涉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结合办案实际制定并印送《民营企业民商事法律风险防控指引》《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提示》,帮助企业查找、管控自身风险,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及时接入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发挥甘肃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拓宽监督线索来源。

  紧抓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关键节点,积极组织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制定活动方案,汇编、制作下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手册》,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和线下进企业、进社区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事例,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据了解,去年以来,该院立足办案,强化监督,扎实履行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职能,以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为抓手,保持对侵权假冒犯罪的高压态势,梳理并挂牌督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批40件,加强对挂牌案件的分类指导和跟踪督办,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为推进甘肃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2/31532.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检察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法行天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检察内参 w.jcnc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客服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