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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1+1+N”扩大司法救助“朋友圈”

时间:2021-12-25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虽然司法救助是一次性的,但这也是我们多元救助的开端......”“只要有我们村其他老百姓一口饭吃,就有他老李一口饭吃....”

  12月15日,家住池州市贵池区某镇的村民李柱感到一丝暖意,池州市检察院联合贵池区检察院将10万多元的司法救助款送到家中,市检察院还邀请了团市委青年发展和权益维护部的同志,实地调查家里是否符合希望工程救助标准,同时镇政府及村两委的同志再次表示,一定会按政策照顾好李柱和他还在上小学的孙子。

  李柱及其孙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受害者家属,今年9月,原刑事案件被告人张强驾驶农用机械车操作不当,疏忽大意致李柱妻子死亡,此案发生前,李柱与妻子及孙子三人共同生活,其唯一的儿子因刑事重罪一直处于羁押、服刑状态,儿媳在儿子羁押期间也离开家庭,不知去向。

  妻子的骤然离去让李柱精神再次受到重创,出现了抑郁症状,小孙子也失去了祖母的照顾,李柱只能一边照顾孙子,一边种菜供自己和孙子食用,这个祖孙相依为命的家庭失去了其他劳动收入来源。

  案件发生后,贵池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张强赔偿被害人近亲属80余万元,但张强无力赔偿,法院也查明,张强无财产可供强制执行。

  贵池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李柱属于司法救助对象,在调查中,还发现李柱及其孙子人均收入远低于贵池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属于司法救助相关条例中的生活非常困难情形。对此,贵池区检察院鉴于本级司法救助难以救到位,遂提请池州市检察院联合救助。

  “司法救助是一次性的并且只救助一次,但是我们通过相关机制将救助线索同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及群团组织,扩大救助参与面,让更多持续救助惠及困难家庭。两级院联动救助可以有效解决救不足的问题,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联动可以有效解决救不久的问题。”承办检察官表示,本案中涉及未成年人,便邀请池州团市委相关部门实体调查,依法依规为李柱的孙子申请希望工程救助款。

  当天,池州市检察院与贵池区检察院共同为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并召开司法救助案件座谈会。会上,团市委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李柱所在镇的镇政府代表及村委会代表参会,与检察机关共商司法救助后的帮扶计划,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文中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dfdt/202112/t20211223_34932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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