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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铁路运输检察机关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面试公告

时间:2021-12-20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自治区检察院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机关

  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就南宁铁路运输检察机关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各招聘职位根据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前述比例要求的职位,该职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查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17日8:00—12:00。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1号办公楼(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5号),可乘坐29、56、105、209、K6、W19路公交车到佛子岭吉祥路口下车,或乘坐52、94、209、D68路公交车到枫林佛子岭路口下车;可乘坐地铁1号线至南宁东站下车,南广场出口往枫林路方向步行1公里至枫林佛子岭路红绿灯路口处。

  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实施机关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携带如下证件、材料,按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22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核验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就读学历层次证明原件);

  3.其它涉及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广西健康码”绿码完整截图纸质打印件、“通信行程卡”绿码完整截图纸质打印件和个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打印件。此三项材料形成时间应在2021年12月16日8:00之后,在此时间之前形成的材料不予认可,不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8日(周六)8:30开始,时间1天。

  面试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5号)。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请考生考前通过“爱广西”等手机APP或“扫码抗疫情”微信小程序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在“广西健康码”界面下,点击“通信行程卡”授权核验个人行程,并及时更新“广西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状态。

  (二)考生考前应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

  (三)面试当天,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四)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面试:

  1. 面试当天,“广西健康码”非绿码或“通信行程卡”非绿码或现场测量体温≥37.3℃的考生。

  2. 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不具备面试条件的考生。

  (五)考生参加面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和面试答题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面试过程中,考生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不具备面试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并由专业医务人员送至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作出书面承诺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面试。

  (六)考生有不配合面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12月18日7:5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考生在面试前应认真阅读面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本公告内容,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并遵照执行。考生签领面试通知书即视同为认同签署承诺。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因场地有限,考点不提供交通工具停放场地,建议考生选择公共交通工具绿色出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政治部,0771-5775350。

  

  附件:1.南宁铁路运输检察机关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南宁铁路运输检察机关2021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笔试成绩公布表

  3.考生面试须知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

  2021年12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gx.jcy.gov.cn/tzgg/202112/t20211215_34870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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