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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院与多部门开展河湖联合执法督查检查

时间:2021-12-11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为全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和公益诉讼检察有效衔接,预防和惩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共同保护治理河湖生态环境。近日,张掖市院会同市河长办、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开展全市河湖联合执法督查检查。

  督查组先后深入黑河甘州段、山丹河、洪水河、摆浪河、临泽污水处理厂排污口,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河湖清“四乱”、河道采砂管理和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总体来看,各县(区)高度重视,通过积极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开展河湖巡查检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河湖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会同河长办全面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制定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部门协作、联合督查、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实现了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有效衔接。二是“四乱”问题彻底整治。结合“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监督行动,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会同河长办、水务局联合督查检查,督促关闭退出一批河道采砂企业,解决了河湖“四乱”治理难题,实现了河湖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三是河湖岸线界址明晰。河湖水域岸线与保护范围勘界立桩工作全面完成,河道范围内采砂企业全部关停并有序退出,形成了界址清晰、权责明确的管理机制。

  督查组强调,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是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目的是推动各级河湖长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中履职尽责。相关责任部门要立足生态战略大局,围绕河湖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精准务实、靶向发力,打好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河湖管理攻坚战,推进河湖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要严格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确保河湖长制“有名”向“有实”转变;要常态化开展巡查督察,通过提醒、约谈等方式,督促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要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力度,对发现的“四乱”、非法采砂等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处理;要紧盯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做好年度各项考核准备工作。

  检查结束后,督查组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当场与相关部门口头蹉商,提出整改方案督促限期整改。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2/314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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