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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周榕涉嫌受贿、徇私枉法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12-1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安徽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周榕(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池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池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周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周榕利用其担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之便,徇私枉法,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2112/t20211209_34668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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