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检察机关依法对永吉涉嫌受贿、私藏弹药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12-10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日前,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委书记、副厅长永吉(正厅级)涉嫌受贿罪、私藏弹药罪一案,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永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永吉利用担任类乌齐县委副书记、县长,原昌都地区行署副专员,原林芝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党委常务副书记、厅长、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藏弹药,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私藏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112/t20211209_5384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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