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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召开全市首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1-12-0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为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透明度,助力司法行政机关社会调查评估工作,11月25日,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首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石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艳主持,石台县仁里镇七里社区居委会书记刘毛球、石台县司法局仁里司法所工作人员康蕾等相关人员受邀参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刑事执行检察案件的基本情况,说明了公开听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就涉案人员纪某某、胡某某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是否存在重大不良影响向参会人员征询了意见。刘毛球表示:“纪某某和胡某某法律意识淡泊,以致于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司法机关教育,他们愿意认罪认罚,悔罪态度积极。考虑到他们平时与邻居也能和睦相处,如果能够宣告缓刑,我完全有信心保证他们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服从管理。”康蕾表示:“经走访涉案人员所在的居委会、群众及近亲属,了解了涉案人员的个人、家庭、社会关系,综合分析后认为两人均符合适用社区矫正的条件。”

  经过集体评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纪某某、胡某某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听证结果向纪某某、胡某某当场宣告,二人均表示接受,并保证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接受社区矫正,将自己改造成遵纪守法的公民。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是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推进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有益尝试,也是检察机关积极延伸监督职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同时也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能参与的方式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dfdt/202111/t20211129_34461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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