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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院与多部门开展全市河湖联合执法检查

时间:2021-11-19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为巩固深化“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协作机制,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运行情况,综合运用行政、司法手段有效预防和惩治涉河湖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10月下旬,庆阳市院同市河长办、市公安局集中开展全市河湖联合执法。

  督查分3组赴8县(区)16个乡镇,下沉11条重点河流沿线,采取查阅各级河长制资料、随机巡查河道、现场复核“四乱”问题、拨打河湖长或监督举报电话、座谈反馈等方式,对河湖“四乱”问题整改、河湖联合执法、河湖长履职等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督办和指导。并征询了基层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对河湖治理保护的意见建议,对各县办理的典型案件进行了深入交流。

  从督查情况看,自开展协作机制以来,各县(区)对河湖生态环境问题普遍高度重视,通过积极谋划推动,加强巡查监管,持续发力整治,河流面貌明显改善。一是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全面构建了“河长制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成员单位+社会监督员”的组织体系。检察机关与市、县河长办开展督查、河湖巡查17次,下河解决突出问题,推进问题整改和管护措施落实。二是河湖“清四乱”深入推进。水务部门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制定下发了实施河湖警长制和河湖检察长制工作方案,并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结合“2021春雷河湖管护”“聚焦小微边 共建幸福河”等专项整治行动,摸排整治河湖“四乱”问题,会同公安、检察机关联合执法22次,解决违法案件6起。通过集中清理整治,有效解决了一批河湖治理难题。三是督促岸线管护基础不断夯实。“河长+检察长+警长”制开展以来,在全市县、乡、村级的共同努力下,全市121条河流、26座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划定、9条规模以上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27条重点河流健康评估工作,初步实现岸线资源优化配置、集约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督查结束后,检察机关与市河长办联合下发了工作通报,要求各县区要在河长制推进工作上持续发力,切实抓好河湖治理相关措施落实。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2/313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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