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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剑河:用好案例资源 深化以案促改促治

时间:2025-10-16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我本是在困难年代长大的孩子,可是走着走着却忘了初心,走进了腐败的深渊……”前不久,在黔东南州剑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上,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某某在忏悔视频中深深忏悔。

  此前,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最终,杨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看到曾经的领导出镜忏悔,触动很大,再次告诫自己要严守纪律规矩,绝不当悔恨终身的‘案中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某干部说。

  针对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剑河县纪委监委督促指导涉案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围绕案件暴露的廉洁风险点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以案促改,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着力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身边的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有效的“清醒剂”。剑河县纪委监委持续把警示教育作为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重要环节,还结合庭审案件涉嫌犯罪人员的职业特点、年龄特征,组织案发单位、关联部门以及层级相近、岗位相似的重点岗位人员到现场参与旁听庭审。

  此外,综合运用警示教育基地、警示教育片、各领域典型案例、忏悔录等资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反躬自省。今年以来截至9月上旬,组织28家单位600余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报典型案例5起10人。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dfzf1/202510/t20251009_88674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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