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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眼看陇检231】检察日报丨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长效监督守好乡村“药箱”

时间:2025-09-28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2025年9月24日,检察日报《协同整治突出问题 检察为民用心用力 甘肃:以高质效履职增进人民福祉》专版刊发《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长效监督守好乡村“药箱”》。

  

  《检察日报》截图

  长效监督守好乡村“药箱”

  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

  9月4日,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访某村卫生所了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我们将现有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区摆放,建立了近有效期药品台账,为临期药品设立独立存放区,并公示药品价格、公开医疗服务信息。”近日,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检察官回访辖区某村卫生所,听村医介绍整改情况。

  为扎实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今年3月底,金川区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走访辖区27个村镇卫生所和6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调查表、询问从业人员,详细了解药品储存条件及防潮、防虫、防鼠措施,核查药品有效期及分类存放情况,调查诊疗项目、收费标准、投诉渠道等信息公示情况。

  “调查走访中,我们发现部分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药品管理、诊疗安全、信息公示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办案检察官介绍。针对调查发现的药品阴凉柜使用不规范易导致药效降低,理疗室卫生环境差存在交叉感染风险,未公示药品价格、开诊时间及医务人员资质等问题,金川区检察院进一步核实固定证据,决定对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4月11日,该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药品药械安全监管,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改善基层医疗卫生环境,保障乡村群众诊疗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要求被发现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立即自查自纠,同时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大排查。5月22日和6月6日,职能部门还邀请相关专家开办呼吸系统疾病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医疗机构收费监管两个专题培训班,各村镇卫生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参与受训。6月9日,相关职能部门书面回复检察建议整改情况,表示辖区所有村镇卫生所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全部完成整改,基层医疗卫生环境得到改善,药品药械经营更加规范,整改行动切实筑牢了基层公共卫生第一道防线。

  “目前,整改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并不意味着从此‘案结事了’。我们将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以长效监督守好乡村群众的‘药箱’。”办案检察官介绍。(文稿统筹:记者南茂林 通讯员车冰)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47/365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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