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严伯贵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5-09-28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一级巡视员严伯贵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贺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严伯贵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贺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严伯贵利用担任藤县太平镇党委书记,岑溪市副市长,苍梧县县长、县委书记,岑溪市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509/t20250925_7074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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