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光荣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5-09-28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日前,贵州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李光荣(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光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光荣利用担任贵州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党组书记、厅长,贵州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省政协环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509/t20250928_70771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9-28村民反映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
- 2025-09-28充分发挥指挥中心效用 全面...
- 2025-09-28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
- 2025-09-28省检察院召开领导班子202...
- 2025-09-28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
- 2025-09-28高鑫检察长走访各民主党派省...
- 2025-09-28最高检党组第二巡视组反馈巡...
- 2025-09-28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