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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黔西:用好典型案例 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时间:2025-09-28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近日,毕节市黔西市永燊乡召开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某某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该乡全体干部职工、各村党支部书记60余人参加会议。

  此前,黔西市纪委监委查实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和有关项目资金问题。最终,刘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现场,永燊乡纪委书记宣读了对刘某某的处分决定。

  “刘某某公私不分,多次挪用村集体资金和项目资金,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和归还个人债务……”黔西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现场剖析案情,还原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的违纪违法事实,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刘某某案给我敲响了警钟,贪婪之心不可有,公家的财物毫厘都不能侵占……”党员代表发言环节,该村新任党支部书记表示深受警醒并郑重表态,今后将严格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规定管好用好每一笔集体资金。

  会上,与会人员还集中观看了相关违纪违法专题警示教育片。

  今年以来,黔西市纪委监委充分运用本地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推动以案促改促教,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上警示教育课等方式,常态化为党员干部敲响拒腐防变警钟。

  (毕节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dfzf1/202509/t20250926_88652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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