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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常务副县长龙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5-09-28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纪检监察网  

  

  

  

  经中共吉安市委批准,吉安市纪委监委对永丰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常务副县长龙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龙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心术不正,结交政治掮客,谋取职务晋升;对党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职工的选拔任用、岗位调整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钱款、车辆,向管理和服务对象转嫁费用;追求低级趣味,沉迷以钱为注的娱乐活动;甘于被“围猎”,为他人在工程款拨付、项目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龙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吉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吉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龙志开除党籍处分;由吉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永丰县第十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lsc/202509/t20250926_1063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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