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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昌:发放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金

时间:2021-11-10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公众利益问题,谁都能看得见,只是大伙不懂得如何监督,现在我们知道可以通过向检察院举报解决涉及大家利益的问题了。”11月5日,金昌市检察院向2名公益诉讼线索举报人各发放公益诉讼举报奖励金1000元。领取奖励金后,两名举报人说道。

  

  据悉,2019年11月,金昌市检察院为破解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少的难题,建立了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聘请56名社会各界人士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志愿者,调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该院严格落实省检察院出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对社会公众举报的公益诉讼线索,一经核实采用,根据举报案件的性质、社会影响、价值等因素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金,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建立以来,该院收到多起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线索举报。其中一条反映市区路面窨井盖缺损,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线索,引起金昌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的重视。

  “井盖虽小,却是牵动道路安全的大问题,网络上时不时出现窨井盖破损缺失成为‘马路杀手’,窨井‘吃人、伤人’的新闻报道,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缺损的井盖也影响市容市貌,不利于文明城市建设。”办案检察官介绍,收到线索并进一步调查核实后,该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更换丢失和破损的窨井盖,对一些设计不合理、经更换无法彻底根除安全隐患的,建议行政机关通过道路改造进行彻底解决。经过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窨井盖安全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对举报人举报的其他线索,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及时进行现场勘查,对确属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第一时间立案审查,适时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2/313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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